為啟發本校藝術創新創業特色人才,本校教務處、研究發展處、通識教育中心結合本校專業資源,共同籌設藝術創業微學分學程,提供本校相關系所學生管道,提升校園創新創業文化,增加學生多元學習機會。
本微學分學程依本校學程設置辦法設立,應修學分數為9學分,其中包含必修5學分、選修4學分,學生須修畢所有必修課程並完成選修課程學分數後始得結業;結業頒發「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藝術創業微學分學程證明書」。
課程依類別分為創業核心、創業素養、創業實踐課程,部分課程採彈性排課,實際開課依本校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核准之學分科目表為主。